中新浙江网7月3日电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2日表示,从今年秋季开学,中央和地方政府为实施新的助学政策将投入154亿元。据了解,2006年,中央财政用于助学的经费一年只有18亿。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从过去每人每年平均1500元增加到2000元。
每年资助34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%,资助面相当于过去的7倍;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资助5000元。
财政部、教育部日前印发通知,对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等三项高校奖助学金制度的覆盖范围、申请办法和审核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。根据规定,国家助学金应按每生每年2000元按月发放到学生手中。赵路指出,国家要求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拿出4%到6%的经费用于助学。“这是硬性规定,必须拿出来。”
又讯记者昨日从江苏省教育厅贷款中心了解到,今秋开学,江苏将设立三类助学贷款模式帮助贫困生。除现有的“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”和“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”外,最新引入的“江苏信用保险助学贷款”将率先在无锡市试行。
2007—2008学年度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已经确定,共有四家金融机构将发放助学贷款7亿余元,超过11万的在校贫困生将受惠。
据介绍,户籍在江苏农村且考取江苏省内高校的贫困家庭学生,可申请“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”。这种贷款模式完全参照现有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模式,首次将信用保险引入大学生助学贷款,以减少贷款银行的信用风险,今后大学生毕业后不还贷的将由保险公司来“埋单”。据介绍,此方案的具体施行细则仍在商讨中,预计7月份会有结果。专家提醒说,每名大学生在同一学年只能选择这三种助学贷款中的一种。